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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夾鉗式流量計2式

[種類]公開取得
[案號]109-0380-1-030
[標的分類]財物類
[機關名稱]埔里酒廠
[招標次數]第 3 次
[領標期間] 2020/08/13 10:20~ 2020/08/20 14:30
[截標時間]2020/08/20 14:30
[開標時間]2020/08/20 15:00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09/08/13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3.7.74.35
[機關名稱]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埔里酒廠
[單位名稱]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埔里酒廠
[機關地址]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3段219號
[聯絡人]陳宏明
[聯絡電話](049)2984006分機431
[傳真號碼](049)2981861
[電子郵件信箱]080199@mail.ttl.com.tw
[標案案號]109-0380-1-030
[標案名稱]夾鉗式流量計2式
[標的分類]財物類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170,73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170,73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3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09/08/13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3段21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臺幣1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9/08/20 14:30
[開標時間]109/08/20 15:00
[開標地點]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3段219號 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3段219號 本廠文書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否
[履約地點]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請於決標日起30日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備註:經濟部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子招標文件,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3.通訊索函:得於公告規定時間內,須酌收材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並附貼足郵資(約52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名稱及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本廠索取投標書表,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廠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4.請附(雙掛號)費43元回郵信封,以利寄回未得標之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埔里酒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9/08/1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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